释放民营企业创新动能 增强财税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力度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金融优化供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与“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息息相关,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心任务紧紧相连。要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近期,民营经济发展迎来一系列重磅政策利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八个方面31条举措为广大民营企业带来满满获得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也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与“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息息相关,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心任务紧紧相连。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困难和挑战,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外环境变化带来的深刻影响,也有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还有部分民营企业自身经营比较粗放、负债规模过高、创新力度不够等产生的不良后果。因此,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政策添把力。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遭遇到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以及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清欠要账难、引才留才难、获取惠企政策难等难题,要持续加大在减税降费、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尤其要注重打通实施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增加政策精准性和透明度、简化支持政策申请程序等举措,以“直达快享”“免申即享”等方式,降低政策获得成本,真正提升民营企业的实际获得感。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需要澎湃的内生动力。任何企业想要生机勃发、基业长青,仅有外部政策支持都是不够的,企业自身必须持续修炼内功、改革创新。此次出台的《意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质量问题,就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国际竞争力、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等关键问题作出部署,推动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促进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上下功夫,自觉走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气神顽强拼搏,就一定能在闯关夺隘中成长得愈加强壮。
我国民营企业韧性足、活力强,善于迎难而上、敢于攻坚克难。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下,民营企业家们必将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未来多一份笃定与从容,民营经济发展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前景。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308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企业研发投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一大批创新企业脱颖而出。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是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金融优化供给,持续以资金“活水”增添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需要让资金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上半年,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超过3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户数和金额分别占全部研发企业的65.4%、83%;截至6月末,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5万亿元,同比增长41.5%;科创板上市企业542家,超过1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A股上市……相关政策举措的落实落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力度、深度、精度不断提升。
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资金要素保障,需要凝聚政策合力。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科技、产业与财税、金融等领域要强化政策协同、资源对接、信息共享,加强政银企对接,更好释放“企业创新积分制”等政策效能,畅通金融机构与创新型企业高效对接的桥梁纽带。同时,金融领域持续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强度和水平,推动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为不同成长阶段的创新型企业提供差异化、全方位融资服务,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相互促进、紧密结合、良性循环的格局。
从实际需求看,还要更加紧密围绕企业所盼和科技创新重点环节,加大支持力度。针对成果转化等创新环节中的风险投资介入不足情况,加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入到关键技术领域和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围绕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持续健全更相适应、业务更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匹配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业务模式,鼓励引导保险行业创新科技研发等环节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近年来,我国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不断加强,原创成果竞相涌现。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持续加强基础研究。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可以在加强自主创新和基础研究中发挥更大作用。这既需要各级财政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惠政策,也需要更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对金融机构而言,可主动寻找合适切入点,创新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力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